党的**开辟了“中国之治”新境界,为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方向。为更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税务部门应以“制度创新年”为抓手,完善税收制度体系,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形成税收服务国家治理的稳定机制。 一、完善税收制度体系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的现实需要 税收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牢固树立制度自信,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是时代的命题,是一项政治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安排部署的必然要求。当前,互联网技术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也要求税收治理主体、手段和着力点更加多元。从治理主体看,纳税人从单纯的税收治理对象转变为税收治理共同参与者,税费治理格局迫切需要从“二元治理”转向“多元治理”。从治理手段看,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以“属地管理为基础,管户与管事相结合”为代表的传统管理模式,已很难适应新形势需要。从治理着力点看,互联网时代,以中小微企业和自然人为代表的群体汇聚惊人的经济总量,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需要从更高层面、更广视野来谋划和推动税收治理方式转变。新时代,新形势,新使命,迫切要求税务部门在国家治理中,实施更大范围、更加深刻的改革,努力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进程。 二、完善税收制度体系提升税收治理能力的制约因素 (一)征纳权责体系亟待厘清 我国税收征管模式虽历经多次改革,但税务部门“保姆式”管理方式仍未根本改变。一方面依法纳税迟迟未能成为企业和公民的行为习惯,纳税人申报纳税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状况。另一方面基层税务部门“人少户多”的矛盾日益加剧,税收管理人员疲于应付日常事务,很难对纳税户管深管透。此外,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善、基本程序不明确,也是造成征纳双方职责不清,引发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根源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