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知中明确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深学细悟、潜心笃志,在学懂弄通章节条例中增强思想自觉。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的XX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青春活力。党的XX报告指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有3编158条,详细列举了各类事项,为纪律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学好党纪,就必须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通读,坚决克服走马观花的“做做样”、囫囵吞枣的“交交差”、浅尝辄止的“打打卡”。要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正面教育和纪律约束相补充、专题研讨和调查研究相融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要深入领悟思想内涵,强化学思践悟,注重融入日常、抓住经常,不断提升自身免疫力、拒腐防变能力,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慎独慎微、廉洁奉公,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中擦亮政治本色。《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