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发展意识,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改进工作作风,以民生工作为重点,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为民服务承诺活动,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承诺活动,实践党员宗旨 全县党员干部从自身工作职责出发,结合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阶段成果,按照各自的岗位特点,制定自身岗位承诺,在承诺中明确工作目标和为民服务的具体措施,以工作实际成效为标准,建立履行承诺机制。各级党委要利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公开承诺内容,让群众知晓承诺事项,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完善承诺机制。承诺完成情况要作为党委考核党员政绩业绩的重要指标,与党员干部奖惩挂钩,按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群众公布承诺完成情况,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党员干部向群众承诺具体服务事项,是党员干部实践宗旨,提升境界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要结合今年的党建工作安排,将为民服务承诺活动贯穿到各项重点工作当中,通过活动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客观公正评价每个党员的承诺完成情况。 二、以承诺活动为突破口,提高党员干部威信 各级党委要把承诺活动与“倡廉洁、树形象”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为民服务承诺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为民服务的自觉性,通过履行承诺事项,取得群众的满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继续将党的优良传统保持下去,探索新形势下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有效工作方法。同时,通过承诺活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感、荣誉感,形成以为民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