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不断提高的基础上,对文体生活的需要不断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我们政府如何通过有效的行政干预,为人民群众提供足够的文体活动场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9年10月1日,温家宝总理正式签发《全民健身条件》,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专门性行政法规,对全民健身管理机制、全民健身计划、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保障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为贯彻落实好《全民健身条例》,《XX市十二五体育事业专项规划》和《XX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中都涉及到了关于我市小区健身实施的具体要求。但我市小区分散广,场地标准不统一,导致直至今日尚未完成此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当前,我市只有一小部分新建的小区由开发商配备有健身器材,从运行情况来看,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由于和自身的日常生活切身相关,广大居民都能够认真做好设施的维护,基本没有故意损害现象的存在。居民小区健身设施的配备,为活跃基层群众的文体生活,营造全民健身的氛围起到了很好的推动和支撑作用。 本建议提出的为城区居民小区配备体育器材,是政府加强与人民群众沟通与联系,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一种重要形式。为此,特就进一步完善城区新旧小区健身设施的配备提出以下建议。 针对我市当前城区居民小区体育器材配备不完善的现状,我认为我们的解决方法和对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新建设的小区由市政府负责牵头协调规划和建设。具体由各级体育部门根据区域内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调研,掌握当前区域内体育设施配备的情况,了解群众的需求,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统一组织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