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充分总结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与中华民族的历史实践得出的基本结论。和谐,指事物发展处于协调、均衡、有序的状态。和谐社会,指社会各要素处于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全体人民处于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状态。和谐社会作为人类永恒的思想主题和价值追求,是一种信仰,是一种理论,是一种文化,是一种实践。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明,不同的历史阶段,对和谐社会有着不同的诠释。
(一)中国传统的和谐社会观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和根本精神。从《尚书》、《周礼》到《说文解字》,和谐两字都是指音乐的合拍与禾苗的成长,“和”即是“谐”,“谐”即是“和”,引申表示为各种事物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和相互协调,即《中庸》里说的“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和《周礼》中说的“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人与自然和谐。钱穆说:“中国文化中,‘天人合一’观实是整个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之归宿处。”天人合一代表着中国人的人生精神,就是追求人与自然界的统一。所谓“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儒家认为“天地生万物”,人与万物都是自然的产儿,主张“仁民爱物”,由己及人、由人及物,把“仁爱”精神扩展至宇宙万物。道家把自然规律看成是宇宙万物和人类世界的最高法则,认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比人与人的和谐还要崇高快乐。佛家认为万物都是“佛性”不同的体现,所以众生平等,万物皆有生存的权利。儒、佛、道在人与自然和谐的观点上完全一致。
人与自然的和谐思想还落实到制度上。中国历朝历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