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书的喜欢好比女孩对口红的态度,每颗文字的墨香都让我踏实,我爱读书并不是它能立刻美颜,而是因为,阅读是相伴一生的幸福。 有人会问,女孩子上那么久的学、读那么多的书,最终不还是要回一座平凡的城,打一份平凡的工,嫁做人妇,洗衣煮饭,相夫教子,何苦折腾?我想,我们的坚持是为了就算最终跌入繁琐,洗尽铅华,同样的工作,却有不一样的心境;同样的家庭,却有不一样的情调;同样的后代,却有不一样的素养。 人生,犹如一场旅行。在这场旅行中,让我感到温暖的一个是春风,一个是书籍。在书中,不仅有眼前,更有诗和远方。与书相伴的每一分钟都是对人生最好的奖赏。 好书如同好友,一生相伴,可鉴,可勉。我读小学期间,父亲在部队当兵,除非休探亲假否则一年难得回来一次;母亲在电力部门上班,下乡抄表整修线路是家常便饭,所以经常只有我一个人在家。虽然父亲每年只能回来一次,但每次我都非常开心,不仅仅因为可以吃到酸酸甜甜的水果糖,更重要的是给我买了许多小人书,这让周围的小朋友好生羡慕。小人书,那时候我们都称之为连环画,当年的《51号兵站》、《渡江侦察记》、《红色娘子军》,着实圆了我们的英雄梦;《唐诗三百首》则让我初次感受到到了中华诗词的美妙,名诗佳句在朗朗书声中化作我心中最美的语言。我最喜欢看小人书,只要一看小人书就痴迷的连饭也不吃了,小伙伴每次来找我借小人书,我为了显示自己很大方(妈妈经常教育我好东西要与人分享),就特“豪爽”地把我心爱的小人书借给他们了,结果书弄皱了,我心里还不高兴了一阵子。就这样,阅读陪我度过了一个幸福的童年,书是我最亲密的伙伴。 光阴荏苒,日月如梭,转眼间四年的大学生活已经过去两年了。闲暇时间,一杯茉莉花茶,一本书,不论这书是霍桑的《红字》也好,抑或查尔斯•狄更斯的《双城记》也罢,在充满书香的图书馆里静静体会书中人物的爱恨情仇,在我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