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旅局: 进入汛期以来,我省各地降雨量逐渐增多。为了进一步做好汛期的文物安全工作,防止和减少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要高度重视汛期文物安全,严格执行“安全为主、预防第一”的方针,切实履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领导,按照年初和我局签订的《文物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强化文物安全责任分工和工作职责,切实将汛期文物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要根据平时巡查掌握的情况,对各级文保单位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认真排查,消除隐患 要对可能遭受洪灾、滑坡、塌方等自然灾害的文保单位或文物点,指导管理者和使用人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做到早准备、早安排、早部署。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文物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库房以及纪念馆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救灾机制的落实,完善工作措施和应急救援制度,确保雨季、汛期期间的人员和文物安全。 三、坚守岗位,加强值守 要强化汛期应急指挥和值班值守制度,单位领导要坚持带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通讯、信息畅通,杜绝脱岗现象。要密切关注天气和地质灾害预报,及时掌握辖区内文物安全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发现重要情况或遇到突发灾害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迅速报告,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抢险救灾。对延误处置或迟报、瞒报的,以及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