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乙方: 专业: 级别: 证件编号:
甲方为提升管理水平,决定聘请乙方担任xx工程师。经协商一致,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期限 1、双方一致同意,乙方的服务期间为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x日,期限为x年。 2、服务期满后,甲方有权选择续约x年,乙方不得拒绝。 二、服务范围、方式 1、乙方以自身的专业技能,为甲方提供服务,包括:解答相关专业技术问题,协助攻克技术难题。 2、服务期间,乙方同意将注册安全工程师在甲方注册,并向甲方提供注册所需的一切资料。为此,乙方同意将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原件交于甲方保管,并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如甲方需要其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时,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甲方使用后及时退还)。 3、乙方为甲方服务采取不坐班方式,仅在甲方在办理注册事务或其他需乙方签字事项时按甲方要求到场。乙方原人事、档案、劳动、社保关系,由乙方自理,与本合同无关。 三、服务费用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xxxx元/月人民币,每(年/半年/月)结算一次。 2、乙方为完成甲方事务发生的差旅费、误工费,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履约期间,甲方妥善保管乙方的证书原件,如有遗失,甲方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补证手续及承担乙方因证书遗失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保证乙方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 3、履约期间,证书仅用于甲方企业升级资质或保级,不用于招投标或挂项目,不参与审图等工作,如确实需要,则费用另算。在未得到乙方书面认可下,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证书转用其它企业,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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