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 **医院是全区惟一的一家一级民办综合医院,区卫生局核准,工商部门颁发了营业执照。现设病床**张、全院职工**人,卫技人员**余人,其中中高级以上职称**人。设有内儿科、外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B超室、心电室、放射科等。是区卫生局核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单位,是首批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爱婴医院”,并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首批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合格单位。配备有500MA和200MA大型X光机、日本进口B超机、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手术监护仪、胎心监护仪、钾钠分析仪、尿液分析仪、血生化分析仪、激光治疗仪、微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 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省办公厅近日转发省卫生厅等十厅局“关于加快发展民办医疗机构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民办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发展民办医疗机构,对于加快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构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此,***医院特请示区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给予民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支持: 1、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对其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使用税; 2、纳入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3、核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我们有决心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为广大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诚恳希望区领导、各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