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制订原则 结合现代信息化飞速发展的实际情况,为规范内外信息使用发布,规范企业内外及员工等的信息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各子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包括企业网站、微信平台、广告宣传、新闻发布、经营资料及照片、信息邮件群发、论坛发帖、各类网站产品发布与更新等所涉及的内容。 员工以个人名义对外宣传的资料、信息及与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信息、事项等。 第三条 基本内容 基本要素:包括标志(logo)、标准字、标准色、标准组合和吉祥物等; 要素组合:制作标准、横竖组合、简称组合、禁用组合等; 要素展开:标志在明度上的应用、标识在特别色彩上的应用等; 应用要素:企业网页、微信平台、博客及各类论坛信息及各类信息群,办公用品,包括名片、吊牌、公司便签、电脑桌面、信纸、文件袋、文件夹、笔记本等; 应用环境:职场前台、公示牌、公告栏、座位名牌、办公室名牌等;工作服装:工装、司徽及各类外部宣传展示等; 宣传用品:宣传片、视频广告、产品宣传折页、宣传册、台历、接待用品、海报、易拉宝、活动请柬、客户礼品、礼品袋、各类广告等; 集团各子公司不得随意更改集团品牌VI,各子品牌VI设计使用必须报集团申请同意并经过相关注册备案。 第四条 管理权限 (一)涉及日常信息发布由各子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重大信息及对外集中披露事项由集团归口负责。 (二)各子公司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宣传渠道,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仅需向集团备案,年度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须采取招投标形式,由集团品牌部对相关渠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