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会务工作,提高会务质量,根据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子成员会议制度 1.班子成员会议是机关党的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研究委机关党的建设、人事调整安排、干部职工奖惩、审议规章制度、出台重要文件、开支重大经费、采购大宗物品等重大问题。 2.班子成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经书记同意可临机召开。 3.凡提交班子成员会议研究的议题,会前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报办公室汇总后呈书记审定,同意后方可上会,不能搞临时动议。 4.办公室根据书记审定意见,草拟会议方案,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参(列)席人员,并下发会议通知,布置会场,印发材料。 5.会议应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 6.涉及本办(室)的议题,会前应做好汇报准备,必要时应提供规范的文字材料。汇报时应简明扼要。 7.办公室安排人员搞好会务,做好会议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会议形成的决议,按照分工负责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涉及人事调整和人事安排的由政工室负责会议记录。 二、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1.书记办公会议是委机关的行政性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落实委班子成员会议决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2.书记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书记或书记委托第一副书记主持,遇有特殊情况经书记批准可临机召开。 3.办公室根据会议主持人安排,草拟会议方案,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参(列)席人员,并下发会议通知,布置会场,印发资料。 4.开会时,议题汇报人应控制汇报时间,除专题汇报外,一般汇报不超过15分钟。 5.办公室搞好会务保障,做好会议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6.会议议定事项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