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本学会各项内部管理工作,确保学会各项活动在《章程》的规范下有序的进行,特制定学会内部管理制度如下: 一、会议制度 (一)会员代表大会:根据学会章程,会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每五年召开一次,且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参加方能召开,由理事长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2、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3、制定和修改章程; 4、审议和批准学会经费收支报告; 5、选举和罢免理事; 6、通过提案和建议; 7、决定终止事宜; 8、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二)理事会:根据学会章程,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长主持,且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参加方能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3、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4、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类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5、决定副秘书长、各分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用; 6、制定学会工作计划; 7、领导所属工作机构开展工作; 8、总结学会工作,筹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9、推荐科技成果和优秀人才,评奖优秀学术论文; 10、审查和批准本会财务预决算,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11、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12、表彰学会积极分子和先进集体。 (三)常务理事会:根据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