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集团统一要求,结合本年度集团经营目标与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按照《xx集团2012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中的要求,制定年终绩效考核。 第二条 考核原则:坚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考核与评比基本原则,将考核评比结果在岗位与职务调整、工资、奖金、福利中综合体现。 第三条 考核与评选范围: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考核组织与实施: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考核程序具体如下: 第一步:由上级考核直接下级。 考核人应结合本年度月度考核结果,综合评价被考核人全年工作与业绩完成情况,提出初步绩效考核评级; 由总裁考核副总裁、总裁助理、直管部门总监、经理; 由副总裁、总裁助理考核所分管的部门总监、经理; 由总监、部门经理考核本部门副经理、主管与普通员工。 第二步: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初步考核意见,并上报至分管领导和集团办公会研究方案。 第三步:集团办公会最终研究,并交总裁最终审批确定。 第五条 考核方式:根据被考核人全年的工作表现与业绩,对被考核人进行评级,评级分A、B、C、D四个级别。 第六条 考核分级标准与依据 A级标准与依据: 1.工作量饱满,并能积极主动承担经常性的额外工作;工作业绩突出; 2.工作细致、准确,超出公司规定的标准,经常有新的思路和建议,工作具有开创性; 3.精通专业知识、理论和技能,管理和计划能力很强,统筹兼顾,部门配合积极高效,而且能够顺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工作效率高; 4.有强烈的纪律性和责任心,服从安排,积极主动,不计较、不推诿,敢于承担责任,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能够带动团队主动承担额外的工作,在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全局观念强,积极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