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大战略思想,吸引各类人才投身我县发展,为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加快产业项目建设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定》(xxx发〔2021〕1号)要求,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才引进工作的原则是: (一)党管人才,统筹推进; (二)产业主导,务实有效; (三)以用为本,优化结构; (四)稳定有序,持续发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工作,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 引才范围和方式 第四条 聚焦全县主导产业发展,从县外引进人才到我县成立创新研究所、工作站、企业等实体进行自主创业、科技创新或是到县内企事业单位从事技术研究、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工作。引进方式主要有: 1.通过聘用或智力引进等形式来我县长期工作或短期服务; 2.以专利、技术入股、投资等形式创办、联办高新技术企业; 3.创办各类经济实体、研发机构和服务机构; 4.调入全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承担高新技术项目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5.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五条 智力引进或调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才,须为国家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承担过省级以上重点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优秀人才。一般年龄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有特殊专才或掌握关键技术的优秀人才,引进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 引才程序 第六条 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简化招聘程序意见,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