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聚焦总目标,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奖优罚懒鲜明导向,激发机关站所干部工作动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坚持站所长向分管领导负责、站所干部向站所长负责原则,逐级落实工作责任,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未履行因公外出或请假手续,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绩效200元,全乡绩效通报,扣绩效考核分数2分。未履行因公外出或请假手续,旷工1天,扣罚绩效300元,全乡绩效通报,扣绩效考核分数5分。 第三条 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参加各类会议、学习培训、文体活动等,因公因私不能参加,及时向会议、活动组织领导请假。未履行请假手续,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绩效200元,全乡绩效通报,扣绩效考核分数2分。未履行请假手续,1次没有参加,扣罚绩效300元,全乡绩效通报,扣绩效考核分数3分。 第四条 严守学习纪律、会议纪律,按照要求规范着装,按规定时间参会。学习、会议期间,将手机设置静音、关闭状态或统一保管,学习参会人员一律自带笔记本、碳素笔,认真记录学习和会议内容,不随意走动、接打电话、交头接耳,不打瞌睡、玩手机,不做与学习、会议无关的事情。查实违反学习、会议纪律1项,扣罚绩效200元,全乡绩效通报,扣绩效考核分数2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学习、会议主管领导请示,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五条 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日常业务工作、重点工作任务。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扣罚绩效200元,扣绩效考核分数2分。 第六条 对在重点工作方面失职、失责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同时,乡党委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处理情况,研究决定扣发绩效或给与党纪、政务处分。 第七条 将日常工作任务纳入年度考核,把工作完成情况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