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管理,充分有效地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共同致力于公司不断发展和壮大,保证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时共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制定原则 一、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工作岗级、职务和促进公司发展过程中自身价值的体现。 二、 公平原则,公司内部不同岗级、不同职务员工在统一的绩效考核规则下,通过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薪酬,使员工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 三、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劳动法》和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员工社会保险福利的规定。 第三条 范围 公司从业人员的薪酬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董事会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薪酬构成 第四条 公司正式员工工资构成 员工薪酬构成=基本工资+浮动工资 第五条 基本工资 一、基本工资=岗级工资+工龄工资+职称津贴 (一)岗级工资 1、岗级工资:公司员工的岗级按部长、副部长、科员设置三个级别。 岗级:部长、副部长、科员,工资标准依次分别为3300.00、2700.00、1900.00。 2、新参加工作干部职工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按本人学历确定月工资标准,硕士研究生2700元,本科学历2500元,专科学历23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转为正式职工,岗级晋升为科员,按科员岗发放岗级工资,以后随岗级变动相应调整岗级工资。 3、其他新调入职员工按聘用岗级确定岗级工资。 4、岗级工资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