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54项) (一)党委及班子成员集体责任清单(28项) 1.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国资委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构建党委积极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在具体工作中坚持责任明确、责任到位、责任报告、责任追究的原则。 (3)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各级党委(总支)、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应当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 2.规范选人用人。 (5)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6)加强对集团公司选人用人的监督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完善和落实交流轮岗等制度。 (8)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健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领导人员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3.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0)大力弘扬党的代良作风,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1)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各项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