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加强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单位建设推进会精神,巩固和扩大司法行政窗口建设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机关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建设服务型司法行政窗口单位为着力点,以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线,以“高效、便民、规范、廉洁”为宗旨,以争创一流服务窗口为目标,全面加强窗口单位的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工作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以高质量的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和满意度,树立司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已经制定的各类窗口服务规范,按照“建设标准化、服务亲民化、公开常态化、管理规范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场所、优化窗口服务内容、改进窗口服务作风、转变窗口服务方式、提升窗口服务标准,打造服务窗口良好形象。 建设标准化。根据司法行政各行业窗口工作实际,加强窗口单位基础设施建设。从地段选择、外观标识、功能区划分、办公设备、便民设施、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统一规范窗口建设标准,打造“一体化”、 “一张网”、“一站式”便民服务机制,夯实为民服务基础,提升窗口服务品质。 服务亲民化。窗口工作人员统一挂牌上岗,注重礼仪风范,做到精神饱满、态度可亲、举止端庄、言行文明、用语规范。服务方式从方便群众出发,通过制作发放《服务联系卡》,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免费服务、邮寄服务、优先服务等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