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全县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机构开展的帮办代办工作。 二、术语和定义 (一)帮办。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解答、申报事项材料辅导,帮办人员带领申请单位(人)办理业务,并在审批过程中开展协调、跟踪和督办等工作。帮办服务范围为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场所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及其相关服务。 (二)代办。服务对象在准备齐全申报材料并提出申请后,全权委托代办人员全流程或部分流程代替办理业务。代办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制管理,各级机构应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清单内容。 三、基本原则 (一)自愿委托,便捷高效。在申请人自愿基础上,为申请人提供无偿帮办代办服务,有效整合政务服务资源,精简代办工作流程,打造便捷高效的帮办代办服务链条。 (二)主动服务,全程代办。转变服务理念和管理方式,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方便企业办事为目标,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全程协调、全程跟踪、全程无偿服务。 (三)上下联动,全面覆盖。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强化部门协作共办、县乡村接力联办,打造“横到边、纵到底”的帮办代办服务网络。 四、服务事项 (一)为企帮办代办。为企帮办代办服务事项包括市场准入、项目建设、跨域通办等。 (二)为民帮办代办。为民帮办代办的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民生事务类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等。 五、基本要求 (一)帮办代办机构 1.县级帮办代办服务机构应建立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涉及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