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营造生态宜居、优美和谐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总体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户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逐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有效改善村容环境和面貌。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落实责任。强化乡镇政府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主体责任,统筹谋划、出台措施、整体推进,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抓好设施建设,加强运行管理,有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城乡统筹,合理规划。坚持“集中处理为主,配套设施共享”的理念,合理布局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构建科学规范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 (三)建管结合,注重长效。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市场化模式,参与乡镇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和保洁清运。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村容环境维护长效机制,保证持续投入和保洁队伍稳定。完善村规民约,加强垃圾收运设施维护管理。 三、目标任务 全市所有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清扫保洁实现“四无”目标,即:集镇、村庄周边和农村房前屋后无零星垃圾,集镇、村庄周边无暴露堆放垃圾,公路及河流沿线无散落垃圾,河道、水塘等水面无漂浮垃圾。农村环卫设施得到完善,垃圾收运处置基本实现“五有”要求,即: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障队伍、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