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的通知 |
【内容提要】要大力宣传国家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开展“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一线,推动政策落实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区直有关部门要与各乡镇密切配合,统计全区劳动力务工就业情况,收集发布各地用工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帮助贫困劳动力了解各地务工政策,积极推动贫困劳动力就业,确保贫困劳动力增收。 |
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受疫情影响,目前我区还有XXXX余名贫困劳动力尚未外出务工就业。为助力贫困劳动力增收,确保如期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摸清底数 人社部门和各乡镇办要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逐户逐人全面摸排,采集信息,分类统计,动态管理,建立贫困人口劳动力就业实名制台账,定期上报有关部门。 二、分类施策 对计划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由各乡镇办负责协助外出务工的贫困户进行全面的健康体检,办理《XX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积极发动帮扶责任人、外出成功人士等向贫困户介绍务工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贫困户到发达地区就业。人社部门负责与务工地人社部门对接,掌握用工信息,搞好岗位对接,开辟绿色通道,为用工企业开展“点对点”的集体运输服务,确保“出家门上车门、下车门进厂门”。 对不外出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由各乡镇办在辖区范围内,利用农业龙头企业、多彩田园、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安排季节性复工用工;结合各部门实施的工程项目,如水利、交通、绿化、扶贫等工程项目,安排临时就业岗位;也可开发临时性岗位,如环卫保洁、防疫消杀、巡查值守等,就近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 对有长期就业意向的贫困劳动力,由人社部门开发长期公益性岗位,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对符合用工条件,有到企业长期务工意愿的贫困劳动力,由乡镇办和人社部门结合XX、XX两个产业集聚区的企业用工需求,介绍到企业就业。 对有自主创业能力的贫困劳动力,由农业部门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用于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利用自有土地、房屋、圈舍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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