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培树农村文明新风,实现物质脱贫、精神脱贫同步发展,引导村民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呈现“业兴、家富、人和、村美”良好局面,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XX市XX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按照“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精神,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的要求,通过设立“幸福基金”开展积分评定及“幸福超市”兑换活动,推动创建幸福小家、幸福小组、幸福村落,不断提升群众的认可度、获得感和幸福指数,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主体原则。 1.由群众参与方案制定。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让群众积极参与制定贫困村“幸福基金”积分评定标准及评定办法。 2.由群众参与活动开展。要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要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避免搞形式、走过场。 3.由群众参与评选评定。在评定和评比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示结果,坚持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对于评定和评比过程中优亲厚友、违规操作的要严肃问责。 (二)坚持全覆盖推进原则。76个贫困村全覆盖推进,既要把贫困群众纳入参与范围,也要引导非贫困群众参与此项活动。要把参与活动的所有家庭都纳入评定范围,实现“人人参与、户户评分、家家受益”。 (三)坚持梯度推进原则。梯度推进幸福小家、幸福小组、幸福村落创建,按计划开展评选活动。逐步形成勤俭持家、和睦相处的和谐家风;热心互助、宽容谦让的邻里关系;环境整洁、移风易俗的文明村落。 (四)坚持正向激励原则。要结合星级激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