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活动伊始,自己曾认真审视这一重要的政治任务,并在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的基础上,把组织领导和亲身实践此项活动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放在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和谐司法能力上,紧密联系法院和个人的工作实际,学理论,正观念;摆问题,查原因;谋规划,定举措;把学习实践与调查研究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取得了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效。
我认为,作为基层法院的主要负责人,只有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才能更好地履行好审判管理职责,进而提高全院干警的和谐司法能力。实际工作中,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抓自身,在率先垂范上下功夫
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的坚强领导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的重要论断,自己深感作为一院之长在领导班子中肩负的政治上的把舵作用,决策上的主导作用,力量上的凝聚作用,形象上的表率作用的责任重大,发挥这些作用,不仅需要组织的授权,更有赖于自身的非权力的人格魅力作保障。因此,要当好“班长”,除把抓好自身建设作为履行职责的基础外,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作为:
一要善于谋划全局。古人言“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作为法院的领导者,应当善于从全局、从历史责任的高度来思考问题、决定问题、解决问题。胸有大局,就必须准确认识与把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把自己肩负的责任与之联系起来,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区的工作大局当中,带领全院干警自觉服从与服务大局。
二要勇于开拓创新。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一个单位不断超越自我的不竭动力。江泽民同志告诫我们,哪里的领导者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哪里就充满生机与活力;哪里的领导者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哪里就暮气沉沉。作为院长,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敢于开拓。只要是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