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文化的内涵、概念、特征、功能问题是行政文化研究首先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它既包括对行政文化的内涵与外延的认识,也是对行政文化研究对象的界定。从目前的研究来看,学界对此尚未达成共识,本文主要试图从精神文化层面对行政文化的概念、基本特征和主要功能进行论述。 一、行政文化的概念 在这里,我们先对文化的内涵和核心进行阐述,然后再对行政文化的概念作出界定。 (一)文化的内涵和核心 在西方,“文化”一词起源于拉丁文的动词“Colere”,意思是耕作土地,后引申为培养一个人的兴趣、精神和智能。在中国,“文化”是汉语系统中古已有之的词汇,汉语关于文化的原始提法出自《周易》的《彖传》:“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西汉以后,“文”与“化”合成一个整词“文化”,如“文化不改,然后加诛”, “文化内辑,武功外悠” 等等。这里的“文化”,或与天造地设的自然对举,或与无教化的“质朴”、“野蛮”对举。因此,在汉语系统中,文化实质就是“以文教化”、“人文教化”,以“文”为形式,以“教”为手段,对人的性情进行陶冶,对人的品德进行教养,达到“化”的目的。从文化一词的起源、原始提法看,“文化”属精神领域范畴。 对文化的界定,英国文化人类学的奠基人爱德华·泰勒第一次较为系统地作出了经典性界定:文化是一个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人类在社会中所获得的一切能力与习惯。然而,随着对文化研究的深入和拓展,对文化的界定,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纷繁复杂,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术界对于文化一词尚无公认一致的定义。现在一般认为,文化有广义文化和狭义文化之分。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作用于自然界和社会的成果的总和,是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四个层次。狭义的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