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安边防机关为了维护边境地区和谐稳定,更好的履行各项职责,适应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对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先后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社会管理创新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但从目前来看,这些活动的开展大多具有“战役性”、阶段性特点,这也造成了个别基层警官对于这些活动的进一步深化及发展方向感到无所适从,并由此对今后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以当前我国服务型政府构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为背景,结合公安边防部队实际,构建服务型边防机关,则是今后一段时间内统领公安边防机关各项工作,对前期开展的各项创新活动不断总结与深化并建立长效机制的必由之路。 一、构建服务型公安边防机关,是适应我国服务型政府构建的整体要求 服务型政府是指在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内,在公民本位和社会本位的理念指导下,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通过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提供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公共服务,并承担服务责任的现代化政府。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英美等西方发达国家为了解决国内日益严重的财政危机、管理危机与信任危机,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政府改革之路。通过多方探索,对政府行为进行重新考察,西方国家最终选择了服务职能,确立了在“公共服务”核心理念指导下,把提高政府效能(而不是效率)作为政府改革重要内容的行政改革目标。在这一潮流指引下,英国、美国、日本、加拿大及欧盟各成员国等主要发达国家,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为主要目标,结合各自实际,对本国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有益改革与尝试。在此背景下,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建立,尤其是加入WTO之后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从2001年开始,我国也陆续开展了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为目标的讨论与实践。此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出并进一步明确了把构建服务型政府作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重要目标的思路。2010年以来,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