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XX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既要把“蛋糕”做大做好,又要把“蛋糕”切好分好。因此,要充分利用好税收政策工具,加大税收调节分配的力度,更好地促进共同富裕。 一、税收促进共同富裕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税收分配调节的作用日益增强。一是个人所得税分配调节作用明显。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实施每年6万元的费用扣除标准,直接惠及中低收入群体。对高档级距综合所得维持30%、35%和45%的高边际税率,通过高税率对高收入人群进行调节,缩小收入差距。以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为取向,扩大了3%、10%和20%三档低税率级距并适用新税率表。自2019年起,在费用扣除上新增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赁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7项专项附加扣除,有效发挥了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二是消费税分配调节作用逐步显现。消费税在引导合理消费行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等方面发挥了特殊的作用。三是我国房地产税改革顺利破题。据央行2020年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居民住房资产占家庭总资产的比重为XX%。而房地产税改革的方向之一在于增加持有环节税收,从而调节收入分配,将有利于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目前房地产税已在上海、重庆等地进行试点,随着房地产税改革推进,其助于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逐步显现。 (二)减税降费的“反哺效应”充分体现。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国家累计减税降费超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