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武汉全国信访工作会议提出了要在信访工作中要落实“法定途径优先”要求。今年以来,省、市政府把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列为重点工作,先后召开了工作推进会,并相继出台了《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行政、司法等其他法定途径的边界,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信访投诉请求分类处理清单”,细化信访事项甄别、引导、分流、办理等多个工作环节的工作流程,完善配套工作制度,依法、分类处理各类信访投诉请求,成为当前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全区信访案件分类处理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区镇两级及相关职能部门始终把信访维稳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夯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抓的组织领导格局,信访工作合力有效形成。但从全区情况看,信访案件分类处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职能边界厘定模糊。近年来,省、市、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简政放权的政策,区级层面及各职能部门相继编制完成了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政府部门间权力边界和管辖边界逐步清晰,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但从信访工作来看,由于信访部门和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厘定不太清楚、业务受理范围不太明晰, 征地拆迁、医疗纠纷、涉法涉诉、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许多杂糅着行政、司法等各项内容的投诉请求涌向信访部门,信访部门成了“什么都往里装的筐”。一方面信访部门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项,另一方面其他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定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履行,群众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据粗略统计,2012-2015年期间,群众向区信访部门反映的具体诉求,55%以上可以通过法定途径解决。 (二)群众“信访不信法”现象突出。由于群众中存在“信访不信法”的观念,不少本应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