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档案的完善和齐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集团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及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子、分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档案室建立与管理
第二条 根据档案管理原则,集团及各子公司应建立的独立的档案室进行档案保管,一般情况下无关物品不得混放。 第三条 档案室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虫鼠的要求;设置窗帘,配备灭火器、温湿度计、空调等保护设施,四周无危及保管安全的隐患。 第四条 定期搞好档案室内 卫生,检查档案破损、褪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五条 档案室须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第三章 立卷归档
第六条 归档范围 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纪要等记述反映本单位重大活动、事件的资料、合同,以及各类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关的文件资料等,经办人已经办理完毕并经确认具有保管及查考利用价值文件、资料等均属归档范围,具体可参照国家档案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归档时间 1、股东会、董事会等重大会议决定事项及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应在完善相应手续后作为机密档案入档。 2、基建文件材料待工程竣工收后及时归档。 3、一般会议文件、照(底)片、奖状、锦旗、录音(像)带、DVD、硬盘等,采取平时归档方法进行,即随时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