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体育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实施办法 |
【内容提要】党员干部在网络上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抵制和反对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QQ群等群组中各类有害言论,发现网上违法违规违纪信息、活动的,应及时主动通过电子邮件、举报电话、微信微博等方式,向市、区新闻网站举报平台或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以及宣传部(网信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举报,同时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方面处置。 |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为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通知》,经局党组研究,现就我局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党员干部在网络上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公共秩序和道德风尚底线,在网络行为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 二、党员干部不准参与以下网络传播行为: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制造、散布、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利用网络平台泄露、扩散党政机关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出版、购买、传播非法出版物;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制作、传播其他有严重问题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信息内容。 三、党员干部不得参加以下网络活动: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非组织活动,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组织、参与或支持网上封建迷信、伪科学、反科学等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 |
正在获取您的个人状态...
温馨提示:
1、本站立足于原创,非会员单篇售价50元起,是本站注册会员,有足够的积分,作品会员价多少就扣减多少;
2、充值起点50元,多充不限;本着自愿的原则,充值不可退款或提现;如不想充值,可拿自己的最新原创作品交换;
3、无忧只搭建平台,制定稿件上传和下载规则,其他由上传人和下载人自愿进行,无忧不对稿件内容和质量负责;
4、无忧不保证平台稿件永久留存,请下载用户自行及时保留;
5、本站文章均为原创投稿,仅供下载参考,拒绝任何形式转载,侵权必究。
|
留言加载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