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通知》(中办发〔2017〕9号)、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办法〉的通知》(x办发〔2017〕25号)和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的通知》(x委办发〔2017〕4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级党(工)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提升学习质量和水平,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学习组织。党(工)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工)委(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也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扩大范围,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党(工)委(组)书记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工)委(组)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党(工)委(组)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负责同志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工)委(组)书记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工)委(组)其他成员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二、学习内容。党(工)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具体学习内容包括: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