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减少人为因素在生产作业中带来的不安全行为,提高公司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安全职责意识和员工安全技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的各项要求,适用于公司内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3、职责 3.1 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组织和管理。 3.2 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办公室)负责组织新员工入厂教育的公司级安全教育;组织日常安全教育;专项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的安全管理资格、危险化学品、电工、焊工等培训教育; 3.3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新员工入厂教育、日常教育及与新工艺、新装置相关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的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负责设备管理、操作安全教育教训。 3.4 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新员工入厂安全三级教育的二级、三级教育及日常教育和本岗位生产操作规程的安全培训教育。 3.5 各部门配合实施。 4、管理内容 4.1 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4.1.1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人员等),均须经过公司、部门/科室、班组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进入试用期;考试不合格者,交纳补考费后可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合格者正式录用进入试用期;补考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4.1.2 公司级安全教育(一级)的要求和内容 a)公司办公室统一组织新员工进行入厂教育,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师资和教材安排,提供场地和培训设备;并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对相关单位的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部门/科室按计划和制度配合实施。 b)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完成的教育内容包括:公司发展史、公司企业文化、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培训教育及公司保卫安全教育培训,并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