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7月31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我就**县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工作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如下汇报,请予审议。 一、我县地震地质基本情况 我县位于秦岭—大别褶皱系内,属郯庐地震带(N30.3°~31.1°、E115.3°~116.1°),自中生代以来,中国南方所属的扬子板块与北方的华北板块在此聚敛、碰撞,并形成了本地区的强烈构造变形,且发生了大范围酸性岩浆强烈侵位事件。区域内有英—霍破碎断裂和珠林断裂等两条主要断裂带。我县地震地质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地震构造较发育。我县位于大别断隆南部,因大别断隆是一个四周被断裂围限切割的菱形块体,新构造时期的抬升呈间歇和不均匀的特点。块体边界断裂北为桐柏—磨子潭断裂,南为襄樊—广济断裂,西为麻城—团风断裂,东为郯城—庐江断裂。这些断裂具有水平上延伸长,垂直向上切割深,新的活动性强等特点,均为较明显的发震构造,特别是麻城—团风断裂和郯城—庐江断裂具有孕育较大中强地震的背景和条件,甚至是大地震的构造能力。我县新构造较发育,区内温泉密布,地形地貌自北向南呈阶梯状,反应出新构造期具有由北向南的掀斜运动。北西向霍山断裂带自我县西北斜切而过,断裂在晚更新世以来活动显现,1634年、1652年、1770年、1917年、1934年沿断裂共发生7次5级及以上的地震,最大震级为6 1/4级。综合考虑断裂的活动性和发震能力,在第四代全国地震动参数区划研究中,将我县划入了6.0级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