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解决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专题调研基层反映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区纪委监委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总体情况 近年来,**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市委办《**市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市委、**区委部署要求,坚持把“三个区分开来”和容错纠错的要求贯彻到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全过程,既依纪依规、秉公执纪,又实事求是、宽严相济,最大程度地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01*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人。截止2019年6月底,被处理的人员没有任何人要求进行申诉,也没有任何人提出过要求进行容错纠错,更没有任何党组织提出申请为所辖干部进行容错纠错,证明201**年被处理的人员确实属于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的情形,而不属于适用省委办公厅《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市委办《**市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的情形。 二、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具体做法 (一)建立澄清保护机制,妥善处置问题线索。严格执行《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市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为担当作为者撑腰,激励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一是对反映内容具体、可查性较强、影响党员干部形象、或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方式予以处置,认真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依纪依规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二是对道听途说、捕风捉影、反映明显不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