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就公司开展第2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以及两级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落实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执行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着力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知识普及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时间安排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公司其他班子成员副职、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 成员:各科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安检科,安检科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6月1日,由安检科、党务部、办公室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开展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的安全签名活动。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由党务部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