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某市关于2021年清明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廉政提醒
各县(市、区)委、某某开发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 2021年清明节将至,为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持续纠正“四风”,推进移风易俗,营造廉洁、文明的节日环境和氛围,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强化自我约束,严守各项纪律,现将清明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有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一、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纪律作风教育。要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示范,持续纠正“四风”。要结合全市目前开展的“XX活动”,通过提前打招呼、观看教育警示片、通报典型案例、开展红色教育等形式强化纪律作风教育,认真分析研究“四风”问题的新变化、新表现,时刻对“四风”问题隐形变异保持警醒。 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抵制不良风气,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安全、有序祭扫。节日期间严格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三、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观念。在清明节期间持续巩固拓展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