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市直有关单位: 近期,国外疫情仍在持续扩散蔓延,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出现一定程度的反弹,疫情防控整体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返)xx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迅速开展人员排查。各乡镇(街道)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摸排自9月28日(含28日)以来,本辖区内有过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情况。10月13日起,每日下午17:00前将人员排查信息汇总反馈至指挥部数据组,并落实重点人群管控工作。 二、开展核酸检测工作。10月13日起,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返)xx人员,未持有抵达我市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均应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7天居家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和2次核酸检测(第1、7天)。对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人员,按照规定立即启用相关疫情防控预案。 三、严格医学观察措施。对高风险地区入(返)xx人员要严格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中风险地区严格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并在医学观察期间按要求进行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者,方可解除隔离。低风险地区核酸检测阴性的入(返)xx人员可凭健康码绿码,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在我市辖区内有序流动。要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监控措施到位、监管人员到位、医学检测到位、清洁消毒到位、防护措施到位,防止交叉感染。 四、加强交通卫生检疫。动车站、汽车站、机场线等交通卡口要对来自境外、国内疫情重点和高中风险地区的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并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有效证明,如无相关证明者,应立即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发现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应第一时间报告,严格实施留验待检措施,并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