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三会一课”基本制度,提升“主题党日”活动、“一员双岗”先锋行动水平,更好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对全镇党员实行量化分类、积分管理。现将管理办法公布如下。 一 、考评对象 全镇所有党员,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其中有以下情况的党员,由本人申请并经党支部委员会审核、党员大会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不纳入本管理办法考评范围:1.一年内连续外出半年以上的;2.年老体弱卧床不起或长期病休无生活自理能力的;3.其他特殊情况者。以上人员要严格控制人数,不作为评优树先对象,报镇党委备案批准。 二、内容及办法 1、考评内容。本办法主要对党员是否自觉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情况进行考评。重点考评是否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学习十九大精神、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积极配合党支部开展工作、积极联系帮助群众、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安保维稳、拆除违建、砂场治理、环保整治、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城市、项目占地赔偿建设、乡村振兴发展中发挥带头作用。 2、考评标准。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实行百分制,由日常行为积分、民主评议积分两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包含基础分、减分项、加分项三部分。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个人存有违建、砂场、信访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日常行为基础分分值60分,减分项是对参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不积极的、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不主动学习十九大精神等情况予以适当扣分,扣完为止;加分项是指在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积极配合党支部开展工作、积极联系帮助群众、积极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