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管协管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全体城管协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城管协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根据《xx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协管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城管协管员(在执法中队工作的协管人员除外)。 二、考核方式及内容 对协管员的考核实行十分制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勤、队容风纪、工作效果三个方面,其中考勤学习占2分,队容风纪占2分,工作效果占6分,共10分。同时设置加分项,根据相关情况附加相应的分值。 三、考核标准及扣分细则 (一)考勤学习(2分) 1、严格遵守协管大队考勤制度,按时签到上岗。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旷工一天扣1分。 2、请假以请假条为准,无特殊情况不准捎假、电话请假,不及时请假者每次扣0.5分,事假每月超过两天以上者每天扣1分(婚假、丧假、病假等特殊情况除外)。 3、按时参加局里或大队组织的会议、学习和其他活动,每缺勤一次扣0.5分。 (二)队容风纪(2分) 1、上岗执勤期间严格按规定着装,佩戴齐全相关标志,仪容仪表朴素大方,不浓妆艳抹,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违反者每次扣0.2分。 2、上岗执勤期间不得扎堆聊天、嬉笑打闹、席地而坐,不得私自换班、随意串岗、脱岗或做工作以外的其他事情,违反者每项每次扣0.5分。 3、在纠正违章行为时,要热情大方、态度和蔼、用语文明、有理有据,不得说脏话、粗话,杜绝与被管理对象发生冲突,违反者每次扣0.5分。 (三)工作效果(6分) 1、及时对责任区域人行道进行清扫保洁,保持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