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使党员教育监督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党员教育 第一条坚持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的教育。加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教育,加强道德理想、党规国法、形势政策和党风廉政以及反腐败教育。督促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党员自身业务素质。 第二条坚持对党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党章、党纲教育,使党员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切实增强党性觉悟。党员必须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忠于职守、关心同志、敢于批评、联系群众、遵纪守法等。 第三条党员教育方式:主要以“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日”为载体,定期组织学习、报告和研讨,也可采取参观革命遗址,观看电影、电视、录像,参观社会主义建设新成就展览,听英模事迹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 第二章党员管理 第四条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用《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规范和约束党员行为,把党员置于党组织的管理监督之下,切实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展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五条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须向所在支部请假,事后进行补课。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每季度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对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教育。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