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要求,结合国家、省、市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本责任书。 一、局党组主体责任如下:局党组是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党委、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关于从严治党的方针、政策、措施、要求,谋划部署全局从严治党工作。每季度要组织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汇报,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要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前扯袖子、咬耳朵、敲警钟。 二、局分管领导责任如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日常规划业务之中,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指导分管业务科室、二级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每半年要听取一次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年底要将分管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书面报告局党组,二级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 三、局纪检部门监督责任如下:协助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常检查、年中督查和年度考核,强化执纪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 四、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局党组要强化力度,推动党内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等制度的深入落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五、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