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行出资人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督促股份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股份公司各项经济业务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生产运营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股份公司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经营实体全面负责、职工参与监督的工作格局。 第三条 股份公司及各所属单位经营班子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要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计划,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支持、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注:各所属经营单位是指XX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四条 股份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出资人的职责,对股份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与指导。 第五条 股份公司及各所属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及安全生产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全资、控股及负责管理的各级生产经营单位。股份公司每年度与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与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等经济指标同时进行考核,具一票否决权。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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