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在八小时以内监督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和延伸监督管理的视野和范围,杜绝违法违纪事情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党员领导干部。 第二章 监督管理的内容 第三条 社会交往方面重点监督以下事项: (一)泄露工作秘密,帮助外部单位出谋划策、疏通关系等行为; (二)利用干部(党员)身份办私事、谋私利、徇私情,违规干预或插手工程建设、人事安排等行为; (三)违规收送礼金、礼品、购物卡、消费卡等行为; 第四条 休闲娱乐方面重点监督以下事项: (一)私驾公车、私用公车、酒后驾车,以及公务活动饮酒、工作日中餐饮酒等行为; (二)违规出入娱乐场所、私人会所,或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三)在****场所衣冠不整、污言秽语、酗酒滋事等影响干部形象的不文明行为; (四)以从事古玩字画、珠宝玉石、名贵花木及其它艺术品收藏和交易的名义,非法营利或变相行贿受贿。 第五条 家庭生活方面重点监督以下事项: (一)违反“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有关规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违规参加婚丧嫁娶等事宜; (二)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或购买、使用高档手表、皮带、首饰、汽车等奢侈消费品,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或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职权影响谋取私利; (四)与婚外异性非正常交往,或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五)实施家庭暴力,拒绝承担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义务及其它违反家庭道德的行为。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