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委宣传部部务会议议事规则
为了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总揽全局的核心作用,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推动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制定部务会制度。 1.部务会议由部长召集和主持,部务会成员参加,同时根据研究内容确定列席人员。 2.部务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 (2)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的重要会议、重要决议、重要决定、重要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3)对部门业务工作和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提出具体目标任务和指导意见; (4)讨论决定以县委宣传部名义发布的涉及全局工作的方针、政策性文件,审议以县委宣传部名义上报县委、县政府、市委宣传部的重要文件; (5)讨论研究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的重要事项,研究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要事项; (6)讨论决定业务工作内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申报、推荐、审批事宜; (7)研究处理相关部门和单位向县委宣传部请示的有关问题; (8)研究决定对系统内干部的考察及任命; (9)研究制定宣传思想干部培训教育、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 (10)研究突发性事件和突发性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 (11)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工作。 (12)讨论安排其他需要部务会议确定的事项。 3.部务会议的议题由各分管部长以书面形式提交部长,由部长确定部务会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召开时间。原则上一月一次。 4.部务会议的参加人员必须围绕讨论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主持人根据多数人员的意见进行集中,作出决定。 5.研究讨论议题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