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局系统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办法>通知》等党内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深入学习贯彻*******为重点,全面系统学习和深刻领会*******,筑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基础,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把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的要求转化为思想自觉、党性观念、纪律要求、行为规范。 第三条 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组成,根据学习需要可以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四条 局党组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党组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可以委托局党组副书记代行职责。 党组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五条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基本理论。 (二)*******及系列重要讲话。 (三)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中央、省、市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相关政策、会议精神。 (六)党中央和省、市、市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六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