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说:“纲纪不彰,党将不党,国将不国。”通过学习,我感觉到,《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紧扣党的事业发展大局,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到反“四风”再到践行“三严三实”,其对地方党委提出的有关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要求更高了。可以说,不仅给地方党委提供了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也更加突出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完善了党组制度,对党组设立、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做出规范,对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组工作方面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的重要批示,既为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重温这篇著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也为全面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应该说,通过学习,让我更加深刻领会到其中蕴含的使命职责、责任担当,感受到贯穿其中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领悟出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感觉收获很大,受益匪浅。 我认为,学好两个《条例》、一个《方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必须要增强“三种意识”: 一要增强使命意识,以更加高度的思想自觉扛起从严治党之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而党内法规、党内制度和党内规矩又是实现“严”和“治”的基本保障。两个《条例》的颁布和一个《方法》的重温,把党的工作纳入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表明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决态度,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组织和不同岗位领导干部应承担的从严治党责任,为我们在新时期做好党的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组织部门是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坚持敢抓敢管,坚守“主战场”,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