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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具体到纠纷解决领域,体现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纠纷解决需求与社会解纷资源不平衡、纠纷解决机制发展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当下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特别是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原有的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矛盾呈现出类型多样化、主体多元化、内容复合化、矛盾易激化等特点,单一的司法救济渠道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解纷需求。必须转变纠纷解决理念,适应纠纷的多元属性,既畅通正式的法律解决渠道,也贯通个性化的“私人定制”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下功夫:
  一、明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体责任地位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化解社会矛盾,减少诉讼和信访压力,降低维稳成本,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其牵涉面广,涉及到多个主体和方方面面,但鉴于司法毕竟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核心要素,这项工作应由各级党委政法委、政府综治办组织领导。可进一步发挥其引领、保障和推动等牵头抓总的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向纵深推进。按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职能定位,组建各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担负辖区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分析研判、分流调度、督办考核等职责,协调指导部门和社会各方资源,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突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首要调解原则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司法原则,不断强化多元、和谐的理念,加大对民调、协商等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的宣传、引导和监督,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变“解决纠纷就是到法院打官司”的观念,主动去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方式,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各种“软性”司法手段,化解矛盾纷争,平衡利益冲突,释放群众情绪,理顺社会矛盾,达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司法目的。近五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2.4万件,年均化解近14.5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6.97%;年均涉及31.6万人,涉及金额22亿元;通过人民调解方式,每年为当事人节约时间494万天,节省诉讼费用8.3亿元,节省其他费用2.7亿元,足见人民调解的优势所在。
  三、建立依靠社会组织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长远机制
  社会调解组织不仅具有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同时也具有了解社情民意、采集治理信息的职能,通过“群防群治”,有利于纠纷的排查、预防和化解,及时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要发挥“第三方调解不仅具有专业水平和公信力,更容易赢得老百姓的信任,而且还是矛盾和纠纷的缓冲区、责任避险区,优于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独特优势,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探索实行民事案件委托调解制度,委托社会组织力量协助调解,实现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的司法目标。要探索依托社会组织力量,整合基层调解资源,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推行派驻制调解模式,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信访部门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探索建立诉前调解前置工作机制、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涉法涉诉信访纠纷专业调解工作机制,落实委托调解、督促履行、司法确认、信息反馈等衔接制度,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向法院、检察院、信访、公安工作拓展延伸。
  四、发挥信息化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引擎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内蒙古地广人稀,法律服务力量分布不均衡,必须加强信息化建设,着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才能有效解决这一现实矛盾。因此,要加强矛盾化解工作信息化建设,构建全区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和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打通信息壁垒,更好地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要健全完善信息发布、信息沟通、信息查询渠道,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能量在网上聚合。要实现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调解“一站式”服务,创新运用手机APP、微博、微信等自现代传媒开展调解,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要求,为城乡居民提供足不出户的优质法律服务,有效打通多元矛盾纠纷化解的“最后一公里”。
  五、完善申请执行各种调解协议或裁决的审查机制
  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及时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协助当事人依法申请法院确认其效力,进一步威慑当事人严格按约履行,并督促履行。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法院应把仲裁的、非诉行政的、民事调解或裁决予以整合规范,根据调解裁决的不同性质、权利的重要性以及先前程序、正当化程度等确定不同的审查强度,建立一个理性的审查机制,从而提升多元化或者替代性的纠纷解决机制的效率,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六、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障运行体系
  要加强经费保障,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涉及的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政府购买服务,完善购买方式和程序,提高保障标准,确保专款专用、精准使用。要落实考核奖惩,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目标和绩效考核。要发放宣传材料、网络宣传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义,大力弘扬“和为贵”的优良传统,大力宣传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成功典型案例,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有矛盾先调解”的理念,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