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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变”改革是助推脱贫攻坚、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举措,是盘活农村资源、壮大地方经济的根本途径,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的有效保证,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作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全县“三变”改革大格局中,要立足职能优势,找准工作定位,切实转变作风,积极主动作为,为农村“三变”改革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一是转变工作作风,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将商事制度改革成果应用于农村“三变”改革领域,帮助农户变为经营主体,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三变”改革提供便利化注册登记。积极推行“家门口”办照,依托县内各商业银行的经营网点,特别是农商银行在18个乡镇的经营机构,合作开展“政银便民通”业务,授权由银行窗口免费为群众代办营业执照,实现营业执照“就近办”。以农户办照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为目标,打破工商所管理区划,在加强5个农村工商所登记窗口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在县政务大厅窗口设置绿色通道,为偏远乡镇进城群众需要顺便办理营业执照的,准予在县城大厅登记办理,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二是支持创业创新,完善经营主体培育机制。大力培育“三变”改革经营主体,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带头创办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3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共同意愿出资成立联合社,支持同质企业联合组团发展或组建企业集团。支持“三变”经营主体用股权、动产、商标权等作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推动农村企业资本与金融资金的有效对接。
  三是放宽出资方式,支持建立完善股份合作机制。在依法依政策规定确权的前提下,同意集体土地、林权、水域和闲置的房屋、设备等资源型资产的使用权入股,及各级部门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生产和扶持类资金入股。允许农民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住房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自有生产经营设施、大中型农机具、资金、技术、技艺、劳动力、无形资产等各种生产要素评估折价入股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等市场经营主体。
  四是强化规范引导,推动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充分利用公司登记注册职能,规范指导参与“三变”改革的经营主体建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理事会和相关议事规则、管理制度。推行“一线工作法”,改变以往“坐等上门”的工作习惯,关口前移主动服务,采取入企指导、上门告知、联系服务等方式,指导企业、合作社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参与“三变”改革中规范经营,提高承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强化承接主体、村集体和农户的契约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村集体和农民稳定获取收益,防止因经营亏损导致集体和农民利益受损。
  五是实施商标战略,铸造“三变”农村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商标品牌指导站的作用,积极开展农村商标品牌创建工作,扶持经营主体、村集体和农户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在推进“三变”改革中实现商标品牌富农。抢抓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政策机遇,依托临洮优质马铃薯、无公害蔬菜、地产中药材、绿色畜产品等特色农产品,鼓励支持经营主体注册创建区域农产品商标,提高县域农产品市场竞争力。通过建立扶持激励机制,鼓励县内花木协会、供销协会、马家窑文化研究会等协会组织,紧盯临洮紫斑牡丹、临洮马家窑彩陶、临洮百合等最具地域文化特色和影响力的产品资源,加快推进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创建,打造“三变”改革临洮区域名片。<\/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