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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自党的十八大首次明确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协商民主”从理论到实践不断丰富拓展。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9月21日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做好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根本遵循。2015年6月,《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进一步指明了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中应该发挥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职能决定了要把协商民主贯穿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有关论述,谈几点体会:
  一、把协商民主贯穿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永葆方向正确、前程光明、生机蓬勃、有所作为的重要前提。从协商民主的发展历程上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1949年9月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主题就是协商建国。这次大会讨论通过的重要文献、重要决议,对新中国的建立和长治久安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后几年里,国家的大政方针、重要法案,经全国政协协商后,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或政务院通过并公布实施,体现鲜明的协商民主精神。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传承协商民主优良传统与推进政治协商成功经验基础上,借鉴现代协商民主理论,明确把协商民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特别是近几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在协商民主中的地位,自觉立足全县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大局,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建真言、献良策、谋实招,为固安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聪明才智。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又一次与时俱进。当前,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习近平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协协商民主的向心力和精准度。在推进协商民主过程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地主动接受党的领导,自觉地把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贯彻到政协协商民主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使政协一切民主协商活动都在党的领导下,按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来组织展开。
  (三)坚持政协的性质定位。人民政协作为发扬民主、团结合作的重要平台,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是协商载体而不是协商主体,是一个协商不决策、监督不强制,发挥作用不是靠“说了算”,而是靠“说得对”的组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协商民主与人民政协之间内在的、本质的联系。人民政协的三项职能本身就是协商民主在人民政协的一种集中体现形式和实现方式,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寓于政协提案、视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经常性工作之中,每一项职能都体现了协商民主。同时,人民政协通过积极履行三项职能,充分发扬人民民主,更好地实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价值。我们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协商民主与政协履职的辩证关系,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和把握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及专门协商机构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政协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明确履职方向,改进履职方式,切实履行好三项职能,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能力和水平。
  二、把协商民主贯穿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一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作为政协的最基层组织,我们充分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始终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的理念,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紧紧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深入开展协商议政,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县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作为政协履职的重点,知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每年为群众解决难点热点问题20多件,为县委县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10多条,让人民群众感觉到政协委员就在身边,有效地发挥了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切实做到政为民所议,言为民所建,策为民所献,力为民所出。
  二要识民情、接地气。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在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同群众进行协商。每年我们通过社情民意、政协网站、微信等收集到的委员、群众意见建议达30多条,使县政协真正成为了收集民情、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成为县委和县政府与全县人民群众广泛商量、经常商量、深入商量的重要平台。
  三、把协商民主贯穿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必须坚持加强协商民主的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协商程序。协商民主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人民政协实践中的创新和发展。我们把加强协商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要求,先后制定了《固安县政协关于加强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施细则》《固安县政协关于建立政协委员活动小组的实施意见》《固安县政协关于政协常委联系委员的实施办法和工作制度》《固安县政协视察工作规则》《固安县政协调研工作规则》《固安县政协提案工作规则》等等文件。按照《固安县政协关于建立政协委员活动小组的实施意见》,根据委员界别特点,成立25个委员活动小组,建立委员活动室,制定委员活动标准,为促进委员履职创造条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固安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工作规则》《政协委员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委员调研、视察等涉及政协经常性工作和机关建设的制度体系,有效强化了政协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了提案办理协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规章制度,以制度创新确保政协职能作用的更好发挥。
  二是创新协商机制,丰富协商内容。着力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政协协商民主制度体系,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我们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尤其是完善政协协商与党委、政府工作有效衔接机制,政协委员与群众密切联系机制等,为社会各界人士议政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发挥好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作用。就固安政协工作而言,我们把创新作为政协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活力之源,按照的工作定位和“坚持党委领导核心、服务改革发展中心、反映基层群众民心、凝聚社会各界人心”的工作原则,努力搭建协商沟通平台。近年来,开展各种协商议政活动显著增加,一些行之有效履职形式,比如去年和今年分别组织的政协常委和活动小组长外出学习培训、县政府与县政协联席会议、县政协主席会议、专委会座谈会和政协委员座谈会等项活动,进一步拓展了协商渠道、丰富了协商内容、创新了协商机制,提升了政协委员履职的成效,为固安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把协商民主贯穿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必须坚持协商民主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一是坚持政协的广泛性、包容性。政协组织要通过开展政协协商民主,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自信上形成更加统一的意志和步调,努力寻求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为各参加政协民主协商活动搭建良好平台。几年来,我们积极扩大协商范围,在对内纵向交流中,有序扩大群众参与政协活动,专题协商会邀请委员中的专业人士、基层干部群众参加,增强协商主体的代表性、包容性。在对外横向交往中,密切与兄弟市(县、区)政协的联系交流,推动政协协商工作的开展,营造了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最大限度地为固安乃至廊坊的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共识。
  二是把政协协商民主纳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中去思考和谋划。充分发挥常委会、界别、委员和机关的作用,多层面、多层次、多层级开展协商对话。坚持重心下移,推动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助推基层协商民主发展。坚持真协商,认真落实好“把协商纳入党委议事规则、政府工作规则,纳入党委、政府及其办事机构办文办会的必经程序和重要内容”,以及“未经协商的内容不上会、不讨论、不决策”等要求,真正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以程序规范促进协商充分到位、民主充分发扬。以改革精神、法治思维、创新举措推进履职理念、履职制度、履职方式、履职手段、履职主体的创新,切实提高自身的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五、把协商民主贯穿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全过程,必须坚持提高协商民主的实效性
  一是找准切入点、共振点和着力点,真正做到发声发到点子上、说话说在需要时、议政议在关键处。要着眼于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科学论证、集中议政。在民主协商的形式上,xx政协常委会坚持把“助发展促改革”作为履职的着力点、切入点,紧扣中心工作开展重点协商,就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城乡建设、促进民生改善、治理生态环境等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共提出五个方面14条有见地的意见建议;紧扣改革任务开展专题协商,在“健全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中,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讨论,联合县人社局编制了《xx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在“建立新型社区管理体制”中,联合县民政局等部门编制了《xx县村街改新型社区的管理办法》,为促进我县城市化进程探索有效途径;紧扣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协商,在“改善营商环境”中,访企业、进部门,察实情、听建议,撰写形成了《大力改善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的调研报告,在廊坊市政协七届二次常委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部分意见建议被市政协采纳,有效发挥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积极作用。
  二是在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方面,要把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相关制度落到实处。把握协商式监督的定位,讲究方式方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提高民主监督实效。在这方面,我们积极探索民主监督形式,不断拓展民主监督内容,助推热点问题解决惠民心、助推重点工程建设解民忧、助推民生工作改善传民意,每年精选10件重点提案,制定出台《县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和督导办法》,列出问题清单,由主席、副主席和各委室进行直接督办。对于重要的协商成果,政协还要通过视察、调研、座谈等方式进行“回头看”,就落实转化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再协商,对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提出质询,促进协商成果深层次转化,形成从调研协商、提出建议到视察监督前后连贯、环环相扣的履职链条,真正让协商成果落到实处,让群众有获得感、委员有成就感。<\/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