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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writeln(" 去年以来,xx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要下足‘绣花’功夫”要求,针对失能、半失能特殊贫困群众“一人失能、全家贫困”突出问题,探索建成城区和集镇脱贫幸福村2个,床位300张,累计集中救助特殊贫困群众105人次,通过剥离致贫因素,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生活之忧、家庭后顾之忧,助力他们“轻装”脱贫奔康。 一、紧扣“三个有”,创新建设幸福家园 (一)群众有需求。围绕脱贫攻坚精准精确要求,该县坚持进村入户、把好调查关,开展民主评议、把好公平关,规范工作环节,把好程序关,推行过公开公示、把好监管关,严格审核审批,把好认定关,精准确定全县失能、半失能特殊贫困群众达309户319人,“背着重疾父母上学”“守着病急过苦日子”的情况比较突出,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少数”,亟待解决困难、轻装上阵、勤劳脱贫。 (二)政府有资源。科学编制脱贫幸福村建设规划,着力盘活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县城郊合并后的村小闲置土地资源和撤除后的乡镇交警中队闲置综合楼,解决了建设时间长的问题和资金投入量大的问题;依托县人民医院医疗资源,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人力及技术资源,解决了幸福村医护人员问题、管理能力问题以及重特大疾病及时转治问题。 (三)资金有保障。整合省养老床位建设补助、救助站建设项目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政策资金1750万元,按老年人、残疾人居住规范标准建设脱贫幸福村。探索“政策解决+赡(扶)养人支付+财政补助”“三个一点”保障方式,整合民政、卫生、扶贫、殡葬等政策资金,将管理、运行、维护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收取每人每月150元入住费,保障日常运转。 二、突出“三个优”,政策兜底幸福生活 (一)优化入住标准。严格锁定入住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将本人自愿、守法遵规、赡(扶)养到位、群众认可作为前置条件,明确“入住对象或委托人申请→乡镇政府初审→县级部门审批→签订四方协议→入住脱贫幸福村”“五步”规范流程。实行入住人员动态管理,对已脱贫、家庭能够赡(扶)养或者不服从管理的,终止入住;对退出后仍可能牵制家庭劳动力返贫的,自愿在脱贫幸福村内优先转化为社会养老,保障进出有序。 (二)优化服务质量。标准化配备卫生诊所、一体化厨房食堂、热水系统、健身康养、视频监控等设备设施,配套1800平方米绿化休闲空间。参照“五保户”标准落实入住人员生活费标准,按照服务对象与服务人员不低于10:1的比例配置护理人员,保障入住对象按标准得到照料。每个脱贫幸福村落实1名全科医生和2名护理人员,免费提供医疗和康复服务,保障入住对象达标医疗。组织街道社区文艺健身队、电影放映队、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文艺表演、电影放送、心理疏导、理发等服务活动,保障入住对象精神文化生活。 (三)优化治理方式。坚持以自我管理、互助友善提升入住贫困群众的精神面貌,评选出威望高、评价好的“村民”担任楼长、寝室长,成立脱贫幸福村互助组,负责纠纷调解、卫生监督等。开辟“脱贫奔康、幸福生活”菜园,通过食堂市场价回收,让入住人员主动参与劳动,不忘勤劳传统。建立法定赡(扶)养人和结对帮扶干部定期探视制度,严格每月至少探望1次,增进情感交流,及时了解入住贫困群众思想动态,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三、折射“三个好”,助力脱贫幸福梦想 (一)群众生活好。集中救助帮扶对象多为重特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和半失能人员等特殊群体,长期拖累家庭,多种原因使他们得不到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实施集中救助帮扶后,他们日常生活有了可靠的保障,丰富的村内文化生活增进了他们的情感交流,提高了生活质量。 (二)家庭收入好。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特殊群体实施集中救助帮扶,剥离了家庭负担,解放了贫困家庭的劳动力,使贫困家庭中的劳动能力者有时间和精力去发展生产、自主创业或外出务工,增加了家庭收入,为脱贫奔康创造条件。 (三)社会反响好。建设“脱贫幸福村”,坚持了民本思想,树立了问题导向,关注贫困群众最现实、最迫切、最紧要的问题和困难,为特殊困难群众办大事、办好事、办实事,真正帮到关键处、扶到根子上。同时,选优入住对象,树立了正向激励的典型,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制度,形成全社会都遵规守纪、爱国敬业、孝亲敬老、诚信友善的良好氛围。<\/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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