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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安排,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现将学习贯彻情况与大家进行探讨交流,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深刻领会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生态观
  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和人民事业的长远发展,深入阐述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意义,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观,科学把握生态环境与生产力之间的密切关系,更加重视生态环境这一生产力要素,切实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以高度的历史责任坚决守住保护绿水青山这条红线,反对牺牲生态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发展方式,努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实现生态与生产力发展的良性循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我们党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带来了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深刻转变。现在,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方面,不断满足人民需要、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是党的宗旨和使命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在这次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又明确提出了六项重要原则: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这六项重要原则,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的思想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深刻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要在整个发展过程中都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二、发挥人大代表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环境保护上升为党的治国理政方略,可以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新时期下,县级人大常委会也在积极探索和完善监督方式,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保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生存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全国上下对生态环保工作也日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但起主导作用的是各级政府,而对政府推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法定监督权的只有各级人大,尤其是这些容易忽视而又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更需要人大去监督推动。一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始终坚持这个理念,各种形式的监督工作,不但恰如其分地说好话,更实事求是的说“丑话”。
  (二)综合运用监督方式,注重监督实效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科学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内容繁,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监督中很难做到面面俱到。如果什么都抓,有可能什么都抓不住。要把握好监督着力点,调整好监督的方向和内容。一旦确定监督意向,就要综合运用各种方式,确保取得实效。依法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条基本原则,人大的性质决定了工作的法定性、程序性和规范性。只要有利于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要解放思想,以开拓创新的精神不断探索实践新的监督形式和手段。只有创新思路、创新方法,才能使人大监督工作不但有力度,而且始终充满活力。我县人大常委会在监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发展,集中体现在多种监督方式的运用上。如对城镇卫生环境治理工作监督时,县人大常委会在大讨论基础上,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到督查决议执行中采取组织代表视察并交办视察意见、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通过这样的监督形式对全县环境治理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对市民们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的工作。只有把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发挥出人大代表工作职能的监督作用。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人大代表来自基层的各行各业,与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都非常了解当地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最能代表群众的期盼与心声,他们不仅是生态文明建设监督的主体,也是生态文明建设参与的主体,具有很大的创造力、带动力和影响力,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几年来,我县人大常委会以完善长效机制入手,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建立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一府两院”领导联系代表制度,畅通联系渠道,使人大代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知情知政。创造性地建立和完善了县人大代表监督小组工作制度,对全县基层一线市县人大代表按各自优势和专长,分为若干个监督小组,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活动,丰富和规范了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常态化监督。在平时工作中,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涉及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组织代表全程参与,为人大代表监督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创造更多载体。县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11年、2013年和2015年组织人大代表和委员对全县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城镇环境卫生治理等工作开展了执法检查和调研,并针对我县的环境现状和发展形势等问题提出了今后环保工作的目标和加强环保执法的措施。不断推动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建成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复兴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现在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党的十九大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重要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生态文明建设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保障,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我们一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有关会议精神,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了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力地提高了全县干部职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我们必须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好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地推动人民的美好生活向前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td>"); document.writeln(" <\/tr>"); document.writeln(" <\/table>");